公务电子邮件系统2.0-邮件召回

      中大公务电子邮件系统 2.0 版所发出的邮件,支持有条件的发件人召回(撤回)。

      1.收件人必须是在中大公务电子邮件系统 2.0 内,发到外部(如腾讯学生邮箱、腾讯校友邮箱、163邮箱等)的邮件不能召回。
      2.从 Web 邮箱、客户端(Foxmail、Outlook、手机客户端等)发出的邮件,都可登录 Web 界面进行召回操作。
      3.仅允许召回 7 天内发出的邮件,无论邮件收信人是否已经阅读过。

邮件的召回操作方法
      登录中大公务电子邮件系统 2.0 Web 版(https://mail.sysu.edu.cn),点击屏幕右方的“自助查询 —— 发信查询”,发信记录有“召回邮件”操作,点击可召回邮件。
      如果召回成功,系统会发邮件通知发件人。
      从 Web 邮箱发出的邮件,可到“已发送”邮箱,打开已发送的邮件,点击工具栏上“召回邮件”即可。

      更多邮件系统的详细功能说明,请点击邮箱首页的“?”查看在线帮助文档。

      备注:中大公务电子邮件系统仅面向教职工及校内单位,学生用户使用中大校园腾讯邮箱。

文案:杨培静
编辑:冯颖芝
初审:李淑清
审核:道焰
审核发布:何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