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复印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导师介绍信及学院推荐信函可以密封吗?
2023-02-01
根据学校教务部的业务规定:仅密封由学校教务部核准并加盖专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其他单位开具的推荐信、证明等材料一律不予证明。
在大学服务中心线下服务大厅自助打印的盖有教务部专用章的材料可以密封,其他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需联系教务部人工核准信息并加盖教务部专用章后办理,未加盖教务部专用章的材料不予办理密封。
该材料密封办理条件同样适用于研究生材料密封,仅密封由学校研究生院核准并加盖专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若有疑问请咨询教务部或研究生院。
教务部:020-84112345 (地址:中山大学广州南校园第三教学楼4楼)
研究生院:020-84111687(地址:中山大学广州南校园研究生院208室)